壹、什麽是域外證據域外證據是指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證據,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當事人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供的證據是在、澳門、臺灣地區形成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二、域外證據證明手續註意什麽事項但是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對上述兩類證據,當事人可以在無效宣告程序中不辦理相關的證明手續:(壹)該證據是能夠從除、澳門、臺灣地區外的國內公***渠道獲得的,如從專利局獲得的國外專利文件,或者從公***圖書館獲得的國外文獻資料;(二)有其他證據足以證明該證據真實性的;(三)對方當事人認可該證據的真實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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