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軟件專利制度對消費者的益處是通過壹個過程實現的:壹是專利制度讓發明人獲得經濟和名譽上的利益;二是發明人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得到滿足、發明創造的物質條件得到保障;三是發明人的發明創造的積極性得到提高;四是發明人更加願意投入到新的發明創造中;五是發明人發明創造出功能更全面、更新穎的軟件專利;六是消費者購買了新的軟件專利,極大滿足了消費者的需要、提高了消費者的學習、生活、工作的質量。此後,開始了新的良性循環過程。
第三, 從短期看,消費者為獲得新軟件專利的新功能付出了更多的費用。但從長期看,軟件專利制度必將激發更多發明人的積極性,創造出更多的新專利,進而形成賣方市場的競爭,從而導致新專利產品的價格因供大於求而下降,使得消費者獲得更多實實在在的利益。
壹句話總結:專利制度通過直接地保護發明人的合法權益,從而間接地使消費者獲得“不斷更新的、物美價廉的”商品,不斷提高消費者的學習效果、工作效率和生活質量。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