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取得壹級、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通過擴大信息申請註冊的,由經批準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聘用,向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交註冊申請材料(聘用單位為企業的,通過企業所在地工商登記)。
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註冊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完成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申請材料初審和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註冊審批,並將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公安部消防局審批。
百度百科-註冊消防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