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單詞“香水”來源於拉丁語“Parfumare”,意思是“穿透的煙霧”。早在公元前1500年,克婁巴特拉七世就開始用15種不同氣味的香水洗澡。在她那個時代,在公共場所不噴香水是違法的。
然而,歐洲香水工業的第壹步其實始於16世紀。當時凱瑟琳·德·美第奇從意大利來到巴黎,準備嫁給法國國王。她憑借自己高貴的身份,將香水變成了巴黎的時髦物品,頓時人人都愛用灑了香水的皮革制作手套。
當時人們認為格拉斯的香水最好,而這座法國城市因為香水貿易而繁榮起來,並及時發展了香水業,成為香水之都。
17世紀,法國香水和香料業在路易十四時代達到頂峰。在這個時代,巴黎的設施非常落後,沒有下水道設施,人們也沒有洗澡的習慣。院子的角落通常是壹個方便的地方,女士們也用香水來掩蓋她們的體味。18世紀,移居德國科隆的意大利人法裏納制作了“科隆水”,壹時風靡整個歐洲,徹底改變了人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