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或委托人向當地商標專利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2.申請人或者委托人應當向申請商標專利局提交與申請註冊商標有關的相關材料。
三。商標專利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然後提交審查員進行實質審查。
四、審查員對商標進行實質性審查,之後在報紙上對商標進行公示。
五、該商標自在報紙上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為異議期,任何人均有權對其商標提出異議。
六、異議期結束後,商標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則商標註冊成功。
7.對註冊成功的商標進行註冊,並頒發相關商標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