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屬權利要求2、3、4、5、8可以寫成:* *(產品)如權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在於專利X的內容可以後申請。
所有的權利要求都不同於X,因為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定語。這樣,壹旦同類產品采用這種新結構,就會被視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