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代理是指代表當事人辦理知識產權事務的行為,主要包括國內外專利代理、商標代理,以及著作權登記代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代理等其他知識產權代理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壹條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促進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代理條例》第十條具有高等學校理工科大專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可以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考核合格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授予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辦法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制定。第十壹條專利代理人應當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在專利代理機構實習滿65,438+0年,並在專利代理機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