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識產權範疇有以下:
(1)專利權。主體是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和專利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商標權。是申請並取得商標權的法人或自然人;
(3)著作權及其鄰接權。可以享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涉及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4)商業秘密。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5)植物新品種。是對植物育種人權利的保護。
(6)地理標誌。為了保護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鼓勵集成電路技術的創新,促進科學技術的發展;
(7)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享有的專有權;
(8)商號權。即商事主體對商號在壹定地域範圍內依法享有的獨占使用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二、知識產權的特點有哪些
1、權利客體是壹種無體財產;
2、權利具有地域性,只能在該國發生法律效力,而不具有域外效力;
3、具有時間性,無法永遠存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