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查和制作專利申請文件。
2.審查商標設計並申請註冊。
3.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在本單位所在地省會(自治區、直轄市首府)設立的機構建立聯系,負責本單位在當地的知識產權事務。
4、審查、組織和論證商標發明設計實施的可行性。
5.審查分析本單位引進的知識產權成果(專利、註冊商標、技術秘密或專有技術)的質量和可行性。
6、建立本單位的知識產權信息管理機構,及時向本單位首觀部門提供最新的科技成果信息。
7、制定科研計劃和技術攻關計劃,促進智力成果轉化。
8.處理和協調本單位內部和外部的知識產權糾紛,代理本單位的知識產權糾紛。
9.制定本單位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10,做好本單位的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工作。
延伸材料的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通常是國家在壹定時期內對其智力成果授予創作者的專有權或獨占權。
從本質上講,知識產權是壹種無形財產權,其客體是智力成果或知識產品,是壹種無形財產或沒有形式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智力勞動創造的勞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