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查詢 - 知識產權局和版權局有什麽區別?

知識產權局和版權局有什麽區別?

知識產權是壹種無形財產權,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的成果,是智力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這種權利稱為人身權和財產權,也稱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所謂人身權,是指權利與取得智力成果的人密不可分,是人身關系的法律反映。比如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者發表、修改作品的權利等。,是精神上的權利;所謂財產權,是指這些智力成果經法律認可後,權利人可以利用這些智力成果獲得報酬或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被稱為經濟權利。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人類的頭腦,人類智力的創造屬於“智力成果權”,是指從事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領域的壹切智力活動所創造的精神財富依法享有的權利,根據1967年7月4日在斯德哥爾摩簽署的《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第二條第八款規定,知識產權包括以下權利: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權;表演、錄音、錄像和廣播的權利;人類活動所有領域的發明權利;科學發現的權利;工業品外觀設計權;商標、服務標誌、商業名稱和標誌的權利;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以及工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的壹切智力活動所享有的權利。傳統知識產權是專利權、商標權和版權的總和。由於當代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高科技知識成果不斷被創造出來,給知識產權帶來了壹系列新的保護對象,因此傳統知識產權的內容也在不斷擴大。
  • 上一篇:花卉知識產權不利於花卉產業發展的原因
  • 下一篇:專利轉讓算不算自己的?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