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弄虛做假,進行商業欺詐。如假冒名牌商品、以次充好、虛假宣傳、摻雜使假、從事虛假的有獎銷售等非法營銷。
3、搭售商品,將緊俏商品與滯銷商品搭配銷售等。
4、強買強賣,欺行霸市。如強迫交換對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條件,限制購買者的購買選擇,用行政等手段限制商品流通等。
5、編造和散布有損於競爭者的商業信譽和產品信譽的不實信息,損害競爭者形象和利益。
6、侵犯其它經營者的商業秘密。
7、為排擠競爭對手而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商品。
8、串通投標,有組織地擡高標價或壓低標價,或者投標者和招標者相互勾結,以及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