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知識產權權利沖突大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壹)同種權利之間的沖突,即就同壹客體依據某壹知識產權單行法產生的、被多個主體享有同類知識產權的現象,如專利權與專利權、商標權與商標權、 著作權與著作權之間的沖突等。(二)不同種權利之間的沖突。即就相同知識產權客體受不同的知識產權單行法的調整並受之保護的多項權利之間發生的沖突。(三)國內知識產權與國外知識產權的沖突。由於依國內法產生的知識產權與依國際法產生的知識產權在程序、內容、標準上不壹致,國內知識產權與國外知識產權可能發生沖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