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設立知識產權運營公司,需要符合《專利代理條例》規定的條件:
(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代理條例》 第八條 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專利代理機構從事專利代理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利代理機構名稱;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或者公司章程;
(三)有獨立的經營場所;
(四)合夥人、股東符合國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