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序啟動無效。無效程序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授予專利權之日起隨時開始,可以持續到專利權終止。
2.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專利復審委員會通過形式審查並受理無效宣告請求,從而啟動無效宣告程序後,將組成合議庭對無效宣告請求案件進行審查。
3.作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合議庭經審查,作出了對無效宣告請求進行審查的決定。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決定有三種:壹是宣告全部專利權無效,二是宣告部分專利權無效,三是維持專利權有效。
4.後續司法救濟程序。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以專利復審委員會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五條。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授予專利權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宣布專利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