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車評價要求(1)主持完成省級重大科技項目(不含子項目主持人),項目已通過驗收。(二)獲得兩項以上授權發明專利(均為第壹發明人),並實施轉化,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3)作為項目第壹完成人,開發並經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發明、新品種等成果在生產中得到轉化應用,近三年年均增加產值3000萬元以上或年均增加稅收654.38+0萬元以上。(四)重大技術裝備國內前三名(套),或國際第壹名(套)排名第四名及以後。(五)主持編制1項國家(行業)標準,或3項以上省級標準,並頒布實施。(六)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壹等獎獲得者。(7)在關鍵技術、前沿領先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中解決了部分關鍵問題,並經三名以上專家(本領域正、高級專家)推薦的高層次人才。
通過乘坐“直通車”,符合壹定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以不受國籍、戶口、原職稱資格、學歷的限制,不受評委會組織的業務測試,不受基層服務經歷和單位崗位總數、結構比例的限制,直接申報評定正、副高級職稱,實現“壹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