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試試發明創造專利後。每年應當從實施該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於20%或者實施該項外觀設計專利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於0.2%作為報酬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或者參照上述比例。給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壹次性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