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只是發明人,專利權人是單位,單位有使用權和收益權,但妳沒有這些權利。
妳做出發明時,單位應該已經給了妳與發明創造相關的獎勵。比如獎金,加薪,免費休假等等。
如果妳在別的公司工作,如果公司使用了這個專利,妳和公司都有可能被起訴。
在審判時,如果妳能證明專利的使用與妳無關,那麽妳就不承擔任何責任。
實際使用者將承擔侵權責任和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