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就有兩種情況:
壹是該技術方案是屬於妳的,那麽在該方案授予專利權之前,只要不涉及其它在先的合法專利權,就可以生產實施,並在廣告、包裝等上標註專利的申請號(註意,雖然申請號在授權後就成為專利號,但在專利授權公告之前不可標稱其為專利號)。
二是該技術方案是他人的,雖然在其專利授權之前妳也可以實施,但在其專利授權就會授到法律的約束,需停止壹切侵權行為並銷毀侵權產品,這將造成生產投入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