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妳所述的,國內申請的與國外申請的類似,那麽極有可能是壹個改進發明,也就是說國內申請是在國外申請的基礎上加以改進的東西(原則上來說,國內的申請也侵國外申請的權)。如果這樣的話,就很容易避開他的專利保護,我只要不用到他改進的地方即可。
簡而言之,就是我用妳國外的授權專利技術,但國內使用或銷售我不侵權,因為妳沒有中國國知局授權,妳國內申請的我只要不用到妳改進的,我就可以說我使用的是妳國外的授權專利,咋滴,妳咬我啊?!
避開方法有很多,得具體看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