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理相同但結構不同,可以申請不同的專利,技術特征的增加或減少也可以申請不同的專利,即只要有所改進就可以申請不同的專利。
2、實用新型專利在審查時不做實質性審查,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格式符合要求,壹般都可以授權,因此使用新型專利有可能重復了已有專利,出現妳說的情況。
實用新型專利可能會有重復授權,主要靠公眾監督,如果對同壹技術有重復授權的專利,任何人可以對後申請的專利提出無效申請,專利復審委員會審查核實後會撤銷後申請者的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