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妳對專利不太了解。
在專利審查過程中,不審查藥品是否有效;
審查員所做的審查是基於申請人提交的文本。
換句話說,審查員是基於專利文件中的所有實驗數據都是真實的這壹事實。
因此,只要專利文本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授權條件(技術方案清晰完整,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等。),專利是可以授予的。
專利權本身只是壹種禁止權,可以禁止他人使用專利。
換句話說,擁有專利並不意味著專利權人可以實施專利的內容。
如果藥物真的無效或有害,會有其他部門進行審查,不會損害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