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用新型專利概述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
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
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程序
向專利局受理處寄交申請文件的,壹般在壹個月左右可以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以下簡稱專利局)的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將收到不受理通知書以及退還的申請文件復印件。
依據專利法,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程序為三個階段:受理→初審→授權.
從申請到授權,需要6—8個月時間
三、
需提供的文件與材料
1、提供必要信息:
申請的實用新型名稱,發明人姓名、地址、國籍,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地址、國籍。
公司名義申請: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設計人身份證復印件
個人名義申請:身份證復印件。
2、委托書:
壹件申請提交壹份委托書。必須是由申請人簽字原件。申請時沒有提交委托書的,申請後可以補交。
3、技術交底書:
包含實用新型名稱,該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該技術領域的現有技術情況,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和實現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該技術的實施效果,必要時可提供附圖對實用新型進行說明。申請人也可以通過口述提供上述信息。
4、簽署委托代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