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壹種實用新型。如果發明沒有被授權,與發明無關,仍然是獨立有效的。可以繼續維護。
實用新型無效,因為發明已經通過審查,需要授權。由於壹項發明只授予壹項專利權,所以要求妳放棄之前的實用新型專利。
發明未經授權,實用新型仍然有效。但是,至於公眾是否可以使妳的新專利無效,這要看妳申請專利的目的。如果只是為了保護產品,這個問題確實存在,妳的實用新型基本沒有保護價值。同時妳還要考慮發明專利無效的原因。如果只是創造性不足以授予專利權,那麽新模式仍然具有繼續保護的意義。關鍵是看妳申請專利的目的。擁有有效的實用新型專利對企業是有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