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標準:
著錄事項變更手續費
1.發明人、申請人、專利權人的變更費200元人民幣(不予減緩)
2.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委托關系的變更費50元人民幣(不予減緩)
3、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著錄事項變更手續費100元人民幣
繳費期限:
著錄事項變更費的繳納期限是自提出相應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上述請求視為未提出。
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2010)第九十九條 第三款 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