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人的變更費是如何收取的?專利權人變更的,應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項目變更備案手續,提交項目變更備案聲明。(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首頁“辦公區及表格下載”壹欄有100016說明項目變更申報下載)1。自提出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支付描述項目變更費200元。2.證明文件:專利權人因權利轉讓或者贈與請求變更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合同由單位訂立,應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專利權人超過壹人的,應當提交所有專利權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3.說明書項目變更聲明及支持文件(專利轉讓合同)通過掛號信或EMS郵寄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局;錄音項目變更費將通過郵局匯至國家知識產權局收費站。註意郵局匯款單的附言欄壹定要寫明:“專利號,記錄項目變更費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