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歷;
3.熟悉專利法和有關的法律知識;
4.從事過兩年以上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是指取得國家承認的理工科大專以上學歷,並獲得畢業文憑。
至於英語,資格考試是沒有任何硬性要求的,若是妳想要由此進入涉外事務所或是國知局的話,對英語的要求就較高。
PS:目前《專利代理條例》尚在修訂和征求意見中,明年的資格條件可能有較大改動:1、學歷條件提高至本科,2、取消兩年科技工作經驗。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