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驗時間
北京考點:2012年6月11日至7月6日;
其他考點: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
2.查驗方式
報名人員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所選考點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設置的查驗地點接受查驗。
查驗材料
1.首次報名人員
對於2012年首次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報名人員,接受查驗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者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工作證明原件。
2.再次報名人員
對於2009年至2011年曾經參加過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報名人員,接受查驗時,應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者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3.委托他人進行查驗
報名人員委托他人進行查驗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者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人員出具的委托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