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過期是無法補救的。但如果專利過期是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的,專利權人可收集相關證據,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專利法》第42條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