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A和B不全是現有技術,或者根據各自的功能沒有明顯的結合在壹起的技術啟示,或者二者的結合產生了意想不到的技術效果,此時創造性才會滿足。撰寫時,可以直接描述A和B的形狀、連接關系和位置關系,至於B會接在自行車的哪個零件上,可以用選擇方式分開寫,也可以用三者相同的功能而概括出壹個上位概念。
3、“B不會對自行車造成任何損壞”,這樣的語句要盡量避免出現在權利要求中,因為功能是靠結構來實現的,有確定的結構還是要用結構來限定,而把該結構的直接效果寫在說明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