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授予;
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移;
保密專利的解密;
專利權的無效宣告;
專利權的終止;
專利權的恢復;
專利權的質押、保全及其解除;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備案;
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
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國籍、地址的變更。
專利權被授予時,專利登記簿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內容是壹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專利權授予之後,專利權的授予和終止狀態的變更僅在專利登記簿上記載,由此導致專利登記簿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內容不壹致的,以專利登記簿上記載的法律狀態為準。
因此,專利登記簿上的法律狀態和信息,比專利證書上的更具說服力。專利登記簿不能隨時取出查閱,但需要用的時候,可以向專利局申請出具“專利登記簿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