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在請求書中寫明“申請人是在校學生,無固定收入。”即可,不需要證明文件。缺點在於:申請費無法減緩,必須按照原《受理通知書》中的金額繳納,但是可以減緩後續費用(比如,授權起三年的年費減緩85%)。
2、重新申請專利,並同時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缺點在於:原申請會被視為撤回,專利的申請日按照新的申請計算。
3、重新申請專利,並要求原申請的優先權,並同時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