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識產權申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壹)如果因商品商標權而受到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處理,申訴時至少需要提供以下憑證中的壹項:
1、投訴撤銷書:
被投訴人可與投訴人聯系協商,向其解釋進貨渠道。若雙方達成諒解,則可請投訴人出具投訴撤銷書,說明此項投訴撤銷;
2、進貨憑證:
如果被投訴人商品是通過正規的渠道進貨的,可提供進貨憑證。但只有發票等可被證實的進貨憑證方才有效,收據和購買小票都是無效的;
3、授權憑證:
如果被投訴人有該品牌的授權,可提供授權憑證,比如經銷協議、品牌授權協議等。
(二)如果因專利侵權而受到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處理,申訴時至少需要提供以下憑證中的壹項:
1、專利權證:
如果被投訴人擁有所售商品的專利權,可以提供專利權證書進行申訴;
2、向投訴方進貨的憑證:
如果所售商品是向投訴人即專利權人進貨的,您可以提供進貨憑證進行申訴。但只有發票等可被證實的進貨憑證方才有效,收據和購買小票都是無效的;
3、投訴方專利權存在問題的憑證
如果認為投訴方的專利權本身不合理,可以提供憑證證明。比如,可以舉證證明早在投訴人申請此項專利權之前,類似技術、商品已經被廣泛使用了,或者已經在國內外出版刊物上發表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