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費用計入無形資產科目。
其中社會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自然無形資產包括不具實體物質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等
(1)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限內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
(2)非專利技術:也稱專有技術,是指不為外界所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護的。
擴展資料專利費用的管理及使用:
(壹)收費系統的管理
收費系統的軟、硬件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供,代辦處負責使用管理。代辦處負責人對收費系統的安全及正確使用負責。
(二)收費系統的工作範圍
收費系統僅用於代辦處專利收費,不得用於其它工作範圍,不得向代辦處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收費數據及收費系統軟件。
(三)數據備份及系統的恢復
代辦處操作人員每日應對收費系統的收費數據備份並妥善保存備份資料。當系統崩饋時,操作人員因應立即通知收費處,由代辦處系統操作員根據恢復手冊指導內容。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無形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