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處理專利復審根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包括兩種情況:壹種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初步審查駁回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另壹件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實質審查後駁回發明專利申請,認為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的,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應當附具有關證據。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答復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是,修改應當限於消除駁回決定或者復審通知書中指出的缺陷。修改後的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提交壹式兩份。2.專利復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的,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應當附具有關證據。2.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答復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是,修改應當限於消除駁回決定或者復審通知書中指出的缺陷。3.專利申請修改後的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提交壹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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