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專利權要按照壹定的法定程序,且需要公開,而商業秘密則壹般不予公開;
2、保護範圍不同。專利保護範圍以當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為準,而商業秘密則根據其秘密性、價值性、競爭性、地域性、時效性等方面綜合進行確認;
3、專利保護與商業秘密保護制度的其他不同之處。
法律依據
《反不當競爭法》第九條
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壹)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專利法》第六十四條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簡要說明可以用於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