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專利法實行專利申請在先原則,所以專利申請主要體現申請在先原則,所以如果專利權人有自己的專利技術建議,應該抓緊時間,秘密申請;專利權人同時申請專利時,會根據專利權人的具體情況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能不授予專利。目前,世界上有兩種方法來處理這種情況。申請專利的原則是先申請,或者先完成發明再申請。
專利法第九條中的同樣的發明創造是什麽,特別要從新穎性的判斷方式上加以區分: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兩項專利申請或者專利權利要求進行比較;在判斷時,如果壹件申請的權利要求與另壹件申請的權利要求具有相同的保護範圍,則認為是相同的發明創造;此外,我國對專利先占的抗辯也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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