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獲得專利並不意味著天下太平。
2.專利的相似性需要通過實質審查來認定。
3.現有技術,即已發表的技術概念,有書面證明,如國外專利申請和國際報刊雜誌,可以確認日期。
有時候,我們甚至會因為害怕被告而通過畫圖或者故意在報紙上刊登圖片來申請版權,以備日後自我保護,卻認為專利對於市場保護並沒有那麽有價值。
如果壹個被批準的專利在公告日期內被反駁,這被稱為異議。
公告後反駁的東西叫解禁。
並不是說拿到專利就從此萬事大吉了。
此外,專利侵權還可以分為惡意或無意、全面或局部。
所以真正的侵權認定還是要看專利上訴的內容。
專利權的保護和鬥爭,這意味著不是三言兩語,就能寫出壹本類似三國演義的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