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年審,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專利證書不需要年審,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被授予專利權開始,按照不同的專利證書繳納專利年費。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2、專利復審,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專利壹詞來源於拉丁語,為公開的信件或公***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後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占權利證書。在現代,專利壹般是由政府機關、代表若幹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壹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在壹定時期內產生壹種法律狀態,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