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訴人應當提交起訴狀以及侵權證據等材料。證據主要包括損失證明材料、侵權違法所得證明材料、因果關系證明材料等;
2、被告人應當提交答辯狀以及抗辯證據。證據包括權利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缺乏侵權構成要件證明材料等。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十壹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