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有人只生產壹部分,另壹個人只生產另壹部分,然後第三人把兩部分放在壹起,那麽第三人構成直接侵權,前兩人構成間接侵權。間接侵權只存在於直接侵權的前提下。如果沒有第三人把兩者放在壹起構成直接侵權,那麽前兩者就談不上間接侵權。
這裏需要註意的壹點是,必須具備“故意引誘、教唆、教唆”的要件才能構成間接侵權。我給妳舉個例子。比如壹個專利裏面有兩個成分,壹個是我們常用的燈泡條,壹個是新東西。如果有人生產燈泡,另壹個人生產新的東西,第三個人把燈泡和新的東西做成專利產品。那麽第三人直接侵權,但是在這種情況下,生產燈泡的人實際上並不構成間接侵權。為什麽?因為雖然燈泡是專利的組成部分,但在這種普通燈泡的生產中,並不存在“故意誘導、鼓勵或者指使他人實施專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