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專利構成侵權要符合以下條件:構成專利侵權行為的要件包括兩個方面: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
壹、形式要件
(1)實施行為所涉及的是壹項有效的中國專利;
(2)實施行為必須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或者授權的;
(3)實施行為必須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二、實質要件
構成專利侵權的實質要件,也就是技術條件,實質實施行為是否屬於專利的保護範圍。如果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屬於專利權的保護範圍,那麽該行為人就構成了專利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五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