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法,如果對專利申請進行實質性審查後沒有發現駁回理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將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並頒發專利證書。1992年12月31日前申請的發明專利保護期為自申請日起十五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為自申請日起五年。期滿前,專利權人可以申請延長三年。1993年1月1日以後申請的發明專利權為申請日起二十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為申請日起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