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部分由說明書中的技術方案而來,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權書必須有獨立權利要求,可以有從屬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是對獨立權利要求的進壹步限定。
如何寫獨權?獨權是解決技術問題的所有必要技術特征的總和。所謂必要技術特征,就是必須要有的,缺他不可的。這裏有壹個判斷是否包含所有必要技術特征的標準:將獨權中任何壹個技術特征去掉,該方案是否還能解決技術問題。如果能解決,那這個去掉的技術特征就不是必要技術特征,沒必要存在於獨權裏。如果不能解決,那這個技術特征就是必要技術特征。
在獨權裏,每多寫壹個不必要的字都是在為該專利減分,多壹個非必要技術特征,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就變小壹些,保護範圍的變小則會使專利的價值打折扣。所以獨權的撰寫非常考驗壹個撰寫者的技術能力。如果不是吃透了整個技術方案,是不會寫出高質量的獨權來的。
有些時候,出於對發明創造更廣泛的保護,還會采取撰寫多個獨權的方式。常見的有“壹種XX的方法及設備”、“壹種XX及利用XX制作的設備”等。無論是方法獨權還是產品獨權,壹定要符合單壹性才可以在壹件申請中出現。至於從權如何撰寫,筆者認為只要獨權寫得好,從權無非就是裝飾,避免獨權“寂寞”。(註:也存在獨權有缺陷但通過從權修改彌補缺陷的,通常只有在方案本身新創性不足時采用該方法,其他時候獨權的好壞直接決定專利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