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取得,也可以說是自主研發。
2、專利轉讓,直接將專利權轉讓給對發,收取轉讓費。註意:簽合同,然後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
3、專利實施許可,收取專利費。
註意:簽合同,然後然後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