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時間性,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擁有的專有權只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後,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的專有權.這樣,原來受法律保護的發明創造就成了社會的公***財富,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無償地使用。
對於專利權的期限,各國專利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對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計算壹般在10至20年不等;對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大部分國家規定為5至10年,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分別為20年、10年和10年。
不要過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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