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上述概念讓我們知道了專利權就是專利所有者在該專利上的權利(主要是指處分權和獨占使用權)。
專利權內容簡而言之,專利權的內容就是專利權人在該專利上能夠行使各種權利的內容。
利權的內容:(註:專利權的內容就是專利權人在專利上享有的權利)
專利權人在專利有效期內享有以下權利內容:
1、獨占實施權。獨占實施權,是指專利權人對其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依法享有的進行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的權利。(此外還有申請海關保護權,海關總署準予備案之是起生效,有效期為7年);
2、轉讓權。轉讓權是指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的權利。(轉讓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許可實施權。許可實施權是指專利權人通過實施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並收取專利使用費的權利。
4、放棄權。放棄權專利權人可以在專利權保護期限屆滿前的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聲明或以不繳納年費的方式自動放棄其專利權。
5、標記權。標記權標記權即專利權人有權自行決定是否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