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屬權利要求也分兩個部分撰寫。壹是引用部分:寫明被引用的權利要求的編號及發明或實用新型主題名稱。例如:“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二是限定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附加的技術特征,它是獨立權利要求的補充,以及對引用部分的技術特征作進壹步的限定。也應當以“其特征是……”連接上文。通常,從屬權利要求書應盡可能從多方面角度來補充、完善該專利的技術特征。
3、權利要求書撰寫中常見的錯誤。純功能性的權利要求,這是初寫者常出現的錯誤。通常情況下,產品必須用結構型的技術特征來撰寫權利要求,方法必須用步驟或條件式權利要求,不能采用功能或混合式,這種寫法容易超出說明書範圍,擴大了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