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制度的雛形萌芽於中世紀的歐洲。15世紀中期,在商品經濟關系初步發展的英國和意大利,最早產生了專利制度的雛形。這就是由封建君主政府以特許的方式,授予壹些商人或工匠的某項技術以獨家經營的壟斷權。專利法從最初的經營特許權脫胎而成為保護發明人利益且促進科技發展的法律制度。國家以專利法確認發明人的創造成果為發明人的產權,用授予壹定期限的獨占壟斷權,以換取發明人將其發明成果向社會公開,從而比較恰當地解決了發明人與社會的利益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