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財產權;
2.對人身的侵犯;
3.侵害個人利益;
4.侵犯知識產權;
5.侵犯身份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179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184條
侵犯他人財產的,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財產損失。
第185條
故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