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權屬於無形資產,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專利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